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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 星期五 浏览:560次 管理员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6〕135号,为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7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集中申领、补充申领补贴时,毕业生需提供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建议正在享受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选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发放方式

    本年度一次性求职补贴分集中申领发放、补充申领发放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应在集中发放时段完成线上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因患病、信息遗漏、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形未及时参与集中申领的毕业生,可在补充发放阶段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高校统一初审、汇总归集,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备注延迟申报原因。集中申领发放时段为2026年7月15日至9月10日,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领的零星人员,可在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进行补充申领,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

    三、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从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申领发放程序

    (一)集中申领发放

    1.网上申请(7月17日至8月5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第一次申请。

    2.申领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清晰的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显示预计毕业时间。

    (2)相应申报类别资质证明材料:

    低保类:低保证(民政部门盖章、低保证持证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请勿只上传低保证封皮页)或最新低保金领取待遇凭证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证明材料。

    残疾类: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和公章页。

    助学贷款类:2025-2026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助贷系统截图(截图中需清楚的显示贷款人姓名、贷款年份、合同编号)

    零就业家庭类: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系统截图,加盖乡镇以上人社部门公章。

    家庭关系证明:如申报类别为低保家庭类、零就业家庭类,且持证人不是毕业生本人,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持证人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户号一致);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当地社区(街道、村委会)出具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一般为父母关系,祖孙关系不符合条件。

    (二)补充申领发放

    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集中申请阶段申请,特殊情况,如因患病、信息遗漏、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形未及时参与集中申领的毕业生,参照集中申领流程和标准办理补充申领。毕业生补充申领前,需要向所在学院提交补充申领情况说明,证明在集中申领时因特殊情况无法申领,否则不予受理。线上申报时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

    (三)申领提醒

    1.个人信息填写时,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二级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护理与康养学院、基础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商物流学院、文化遗产与传播学院、戏曲艺术学院、文物保护考古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会计学院、城建学院),不能简写、多写、错写,以免影响审核。

    2.请申请的同时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如遇被审核退回需完善材料的情况,请在8月3日前完成系统申报材料完善,以免因材料不合格被审核退回后无法提交材料。

    3.申领人本人需持有河南省社保卡,且已经激活金融功能,没有河南省社保卡的学生无法申报。持有外省社保卡的学生不影响办理河南省的社保卡,可线上办理,省外对应银行激活。

    4.上传近期本人照片。禁止上传艺术照片或模糊照片或不上传照片,以免影响系统审核表打印。

    五、申报材料提交

    (一)系统比对已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审核申请表(申请毕业生自行从系统打印,建议从电脑端下载打印,手机端下载的申请表可能会出现乱码,影响审核);

    (二)系统比对未获得+学校人工初审通过的:人工审核申请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应审核部门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全部纸质材料。各学院对走人工审核的毕业生,要严格审查个人信息、申报资格证明及家庭关系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上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的原件请在8月9日前提交给辅导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各学院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河南省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加强指导,准确填报。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实施,指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认真进行网上申报,真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尤其是学校名称、学院名称、身份证号、手机号、申请类别相关证件号码等。

    (三)严明纪律,严防造假。各学院要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追回补贴资金。

    (四)按时准备材料。在8月13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准备好审核通过的申请表(系统和人工申请表,表上学校初审意见中联系电话填写为:0379-62332833,需加盖好学校公章)、毕业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附件2,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附件3,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生中心审核材料安排另行通知。截至日期未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1: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表)

    附件2: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

    附件3: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

    附件4:(省文件)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5: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相关问题答复


学生中心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