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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星期五 浏览:531次 管理员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226号,为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6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建议正在享受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选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从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请(9月5日至9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申领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清晰的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显示预计毕业时间。

    2.相应申报类别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类:民政部门盖章、低保证持证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请勿只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残疾类: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和公章页。

    (3)助学贷款类: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4)零就业家庭类: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系统截图,加盖乡镇以上人社部门公章。

    (5)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成员信息中父亲母亲及本人应都显示在内),并写明认定意见:已脱贫且享受政策(如明确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不合格)。其成员信息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一般指父母;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中家庭成员一栏有学生本人的页面。

    3.家庭关系证明:申报类别为(一)(四)(五)(六)类的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持证人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户号一致);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当地社区(街道、村委会)出具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

    4.申领人本人的河南省社保卡且已经激活金融功能。没有河南社保卡的学生无法申报,持有外省社保卡的学生不影响办理河南省的社保卡。

    (三)申领提醒

    1.个人信息填写时,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二级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护理与康养学院、基础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商物流学院、文化遗产与传播学院、戏曲艺术学院、文物保护考古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会计学院、城建学院),不能简写、多写、错写,以免影响审核。

    2.请申请的同时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如遇被审核退回需完善材料的情况,请在申请截止日前补充完善申请材料。建议在9月18日前完成系统申请,以免因材料不合格被审核退回后无法提交材料。

    四、申报材料提交

    (一)系统比对已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审核申请表(申请毕业生自行从系统打印);

    (二)系统比对未获得+学校人工初审通过的:人工审核申请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应审核部门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全部纸质材料。各学院对走人工审核的毕业生,要严格审查个人信息、申报资格证明及家庭关系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上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的原件请在9月20日前提交给辅导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各学院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河南省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加强指导,准确填报。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实施,指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认真进行网上申报,真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尤其是学校名称、学院名称、身份证号、手机号、申请类别相关证件号码等。

    (三)严明纪律,严防造假。各学院要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追回补贴资金。

    (四)按时提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核申请表(系统和人工)、毕业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附件2)、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附件3)在9月23日17:00前一并报送就业服务办公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截至日期未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1: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表)

    附件2: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

    附件3: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

    附件4:(省文件)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学生中心

2025年9月6日